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食品保鲜膜、食品包装袋的抽检报告。结果显示,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3.3%。
质检总局公布消息说,此次共抽查了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等12个省、直辖市33家企业生产的45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3.3%。此次抽查结果表明,这类产品质量保持稳定,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蒸发残渣项目不合格。国家强制性标准GB9687-1988《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规定,食品包装袋的蒸发残渣(4%乙酸)不得超过30mg/L。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蒸发残渣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蒸发残渣实测值为116mg/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根据质检总局公布的名单显示,杭州茂达环境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两种塑料食品包装袋不合格,上海新虹塑胶有限公司的一种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