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县从5月9日开始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开展大规模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行动。
我国塑料购物袋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通知》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我国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
目前,我县境内没有超薄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所有销售、使用的超薄塑料袋都是从外地进购的。我县各个经营主体都是在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而且这些购物袋均小于“限塑令”规定的0.025mm这一规格,属于禁止使用范围。全县每日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计41.6万只,其中农贸(集贸)市场是使用量最多的,每日达38万只。而这些购物袋的进货渠道除大型连锁超市是自行从外地进购外,其他的绝大部分都是从金陵商城和农贸市场经销户中购买的。
此次整治内容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口杯和厚度小于0.025mm的塑料购物袋;行动重点选择社区、村镇、学校、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及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重要意义,大力提倡广大群众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利用长兴轻纺产业优势,大力推广使用环保无纺布购物袋,全面替代超市、商店、集贸市场的塑料购物袋;使广大群众和生产销售企业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